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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案例入选司法部发布涉疫劳动关系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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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案例之一

公职律师多措并举预防化解基层矛盾

基层矛盾涉农经济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峰是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公职律师。疫情防控期间,他认真贯彻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公职律师职责,依法预防化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实施防疫措施,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农村街道多处于跨省交界处,紧邻国道交通,人流车流管理压力大,疫情防控工作稍有疏忽将产生较大矛盾纠纷。吴峰认真研究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制定了“防疫+法治”双同步工作法,即:防疫决策落实,同步加强农村群众法治宣传;管控措施执行,同步加强防疫工作人员法治教育。疫情防控期间,双同步工作有效预防了一线矛盾纠纷的产生。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吴峰律师发现,一些宣传报道将中华鳖、梅花鹿、蓝孔雀等纳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单,他敏锐地觉察到这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一是永宁街道倚靠老山山脉和滁河水系,村民时有捕食黑眉锦蛇、刺猬、山雀、青蛙等行为;二是街道内“稻鳖共作”试点养殖户刚刚扩大了近千亩养殖规模;三是街道里有2家梅花鹿、蓝孔雀农庄养殖中心,可能因政策调整产生较大损失。为此,吴峰及时组织47名网格员发放余份宣传材料,加强村民法治宣传教育,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研究,在国家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后,第一时间深入“稻鳖共作”养殖户,深入细致解读《通知》关于“中华鳖、乌龟等列入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帮助养殖户消除顾虑,重树养殖信心;同时,积极主动加强对梅花鹿、蓝孔雀等特禽养殖农户的法律政策宣传,在明确坚决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提出依法调整为观赏用途等转型方案,切实稳定养殖户心绪,及时预防矛盾纠纷。

二是开设普法讲堂,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农村街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是党员律师的使命担当。”自2月23日起,吴峰推出每周一期的“涉疫普法微讲堂”,围绕疫情引发合同履行、劳动劳务、侵权损害、租赁等企业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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